第(2/3)页 这…… 她有点不想认老乡了,还来得及么? “不过,我以前在21世纪也是一个网文作者,来了之后,我就开始写书,还挣了不少钱,还和讨债鬼哥哥绝交了,所以现在混得还可以。” 当然,也是后来,喻莘莘才知道,他所说的还可以其实是指的,他是荟萃斋的老板。 好家伙,感情这家伙说一堆,最后这么一个转折,是为了凸显凡尔赛? “我来了有十年了,状元楼的所作所为我都知道一些,喻莘莘,他们的目的我想不是针对你,是不想在自己对面有酒楼。” “如果是这样,为什么不自己把这块地买下来?又不贵。” “这我不知道,或许,就是为了踩一捧一抬高自己的地位?又或者不能做的太明显?” “可这次做的很明显。” 陶明笑了笑:“那是因为你来了,否则怎么会识破他的阴谋?换了别人,早就跑了。” 这么说倒也合理。 但喻莘莘还是觉得没有那么简单。 忽然,喻莘莘眯了眯眸子:“等等,你该不会是为了写小说,所以才去偷肚兜的吧?” “对啊,你还挺了解我们作者的行事作风呢,你以前干啥的?” 喻莘莘有些无语,她觉得这陶明是真的有点疯疯癫癫。 “我以前是医生。” “医生啊。”陶明点点头:“看来你现在是主角团了。” “哈?” “医生不就是主角团标配?不像我,很明显是炮灰中的炮灰。” 说罢,陶明站起身,伸了一个懒腰:“不过,我偷肚兜不是为了体验偷肚兜,是为了体验一下牢狱生活,但是息县在杨大人的管理下,真是不错。 他们都不会用酷刑,捕头也对人好,所以我好像也只体验了一下环境和流程,不过也挺好,要是能穿越回去,一定能写的更生动。” 喻莘莘咽了咽口水,有些嫌弃地看了他一眼。 她觉得,别的作者绝对不是这样的。 毕竟,那写玄学的,总不可能真的见过鬼吧? 大概了解了陶明的情况之后,喻莘莘倒也没有了见到老乡的兴奋感,只有一种,你别过来的嫌弃感。 老乡是老乡,但她一点也不泪汪汪。 就这么平静地在牢里呆了两天。 每天,两个小家伙都会来送饭,并告知情况。 第(2/3)页